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苏州国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二级美术师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级美术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7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月1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箱:szghy1960@126.com;
1.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2024年7月8日9:00—7月1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联系方式、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所获奖项证书(或其他可证明专业成绩的材料)等,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信息须与提供的材料的信息一致;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8日9:00—7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7月8日—7月1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7月8日9:00—7月16日18:00。
(二)报名结果确认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关注报名邮箱及短信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简介表备注栏,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经资格审核,进入专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前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另行公布。
四、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业考核工作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
1.专业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等。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专业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专业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专业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专业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专业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3091。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2-6581697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