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五)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2024年亭湖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设户籍限制,一旦录用需在亭湖区服务不少于3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1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关闭岗位,并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报。
(一)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盐城市中亭路66号亭湖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403办公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4张,并携带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⑤提供5份本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手术、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⑥《报名表》。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招聘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回复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如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 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由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盐城市亭湖区中亭路66号亭湖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办公室1领取,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形式进行,面试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面试考察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考察
面试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根据政审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0515-68825233(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66692608(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亭湖区高层次医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