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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江苏南通如东县城市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管员12人简章

日期:2024-07-29
来源:苏学教育
根据工作需要,如东县城市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管员。工作职能主要是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市容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管员1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非如东户籍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如东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体岗位要求:
 
  男性,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从事城管执法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城管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1307办公室(如东县掘港街道电大路40号)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①《如东县城市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及复印件(非如东户籍人员需额外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如东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⑤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⑥退役军人报名需携带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律法规、市容管理条例、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笔试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后期将成绩通知考生。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确定,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含)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则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笔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经过体检筛选后,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七)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聘用人员与江苏东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2939028。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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