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东台市教师发展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部分学科研训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进行公开选调,根据岗位按考核成绩择优录用。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本次选调初中英语研训员1名、初中化学研训员1名、小学语文研训员1名、学前教育研训员1名、心理健康教育研训员1名。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可为不定等等次)。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较高。
5.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水平。
6. 其他条件详见《东台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研训员岗位表》。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选调办法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805室。
报名所须材料:
①东台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研训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称号证书及复印件;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粘贴于报名表相应位置);④近5学年教学管理经历、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年级教学及教学实绩的证明;⑤发表论文(核心期刊或主流期刊)原件、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和知网查询证明,课题立项通知、结题证书及复印件;⑥其他证明材料(如东台市级以上公开课、讲座、命题等)。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市教育局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考核
根据报考岗位,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包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答辩和评课三个项目。学科专业技能展示和答辩共20分钟,其中学科专业技能展示为15分钟的微型课,答辩5分钟。评课共90分钟,在机房进行,观看一节完整课堂教学录像后,书面评课。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技能展示40分,评课30分,答辩3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报考岗位,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总分相同的,学科专业技能展示得分高者优先;学科专业技能得分再相同的,评课得分高者优先;评课得分仍相同的,加试分出高低,加试形式、时间另定。拟选调人员如果弃权,则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由市教师发展中心根据现有岗位数结合中心职称聘用办法聘用;取得乡村教师职称且在乡村教师岗位工作年限未满的,应重新评聘。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15-85212748,85216270(东台市教师发展中心,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0515-89561019(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0515-69969510(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0515-69969507(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