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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25年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31人公告

日期:2024-10-18
来源:苏学教育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青年人才31名,本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能。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户籍不限。
 
  3. 2025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可按2025届毕业生报名。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优秀青年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非2025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电话畅通。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10月28日14:00
 
  2.报名网址:https://xwjszp.wxtoo.cn/
 
  3.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3日9:30-10月28日15:00
 
  4.应聘者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0月23日9:30-10月28日16: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0月23日9:30-10月28日16:3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3日9:30-10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可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并已通过网上初审者,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报名结束时间后一个工作日的16:00前。
 
  7.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电子版为JPG格式、PDF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PDF格式);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4)高校就读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加盖部门公章)、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5)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PDF格式),普通话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正副主席、正副部长)、各类奖励证书(按照获奖级别排序,最多10份)、发表论文情况(限1篇)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7)境外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目前无认证材料的需提供境外高校所修专业证明和全部课程成绩单),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PDF格式);
 
  (8)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PDF格式);
 
  (9)承诺书(PDF格式)(见附件3);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格式)。
 
  考生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与适岗评价
 
  对完成报名的人员,新吴区教育局将在无锡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及适岗评价,资格复审与适岗评价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新吴教育网(https://jyzn-cms.wxeic.cn/web)公布。
 
  资格复审主要对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程序为应聘者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应聘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复审人员核验后归还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适岗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根据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报名人数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与适岗评价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新吴教育网公布,适岗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面试
 
  面试形式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须服从教育局交流安排,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含)以上。
 
  如遇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应聘考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25年8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如符合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按《“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见附件4)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诚信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并将失信行为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对其非诚实守信行为也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六、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10-81891363、81891316、81891306、8189133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https://jyzn-cms.wxeic.cn/web)。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0510-81891358
 
  八、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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