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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24年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9人公告

日期:2024-10-30
来源:苏学教育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支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对地方产业发展、人才集聚、城市能力提升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3.1983年10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放宽至1978年10月之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放宽至1973年10月之后出生;
 
  4.同时还需具备拟报考岗位的以下条件:
 
  (1)近五年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授权发明专利1件可以代替核心论文1篇。撰写的专著和合著,8万字以上可代替核心论文1篇)。
 
  (2)参与市厅级及以上项目(课题)2项(排名前三)(人文社科单项3—10万元、自然科学单项10—30万元横向项目视同市厅级纵向科研项目)。
 
  (3)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5.《岗位简介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员;
 
  (5)2025年5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要求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标题+附件”的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nitrsc@sina.com,邮件主题为:岗位编号+姓名+专业。
 
  1.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③近五年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学术成果清单复印件。
 
  ④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清单复印件。
 
  ⑤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1月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报名一周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目获取,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11月14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应聘人员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陈述申辩。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1.体检
 
  体检由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3.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4.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备案,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的时间可以放宽到2025年1月31日。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5.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考生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资格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5609591。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6031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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