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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24年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人公告

日期:2024-11-01
来源:苏学教育
因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同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女性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值庭、执行辅助、安保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女,年龄26—30周岁(1994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女生体重指数(BMI)在17.3-25.3之间(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在连云港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以及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务合同;
 
  4、本人或直系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2、报名邮箱:本次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人员请将本人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ygkfqfy@163.com,标题为姓名(如张三);咨询电话0518-80218008。
 
  3、需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内:
 
  (1)《报考诚信承诺书》及《报名表》(详见附件1)原件照片或者扫描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或者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4)个人征信报告;
 
  (5)本人近期1寸电子版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
 
  (6)在职警务辅助人员需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4、资格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告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考生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详见附件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结果作为面试参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同时结合体能测试情况等综合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进入政审考察者需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遇有弃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名,结合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录用后性质为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法院同类同岗位人员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排名递补录用。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021801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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