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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24年江苏南通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日期:2024-11-01
来源:苏学教育
如皋技工学校创办于1986 年,是苏北首家县级技工学校,1994年评为省重点技工学校,2008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12年迁至如城街道大明桥南侧办学。历经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学校。2021年8月,经如皋市委、市政府批准,如皋市技工学校与江苏省如皋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建立“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设立如城、长江两个校区,主校区设在长江镇,由如皋第一中专改扩建而成。如皋第一中专创办于1980年,是国家级重点职高、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建设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等近30项省级以上荣誉。长江校区占地面积274亩,建筑面积13万㎡,其中实验实训场所2.9万㎡,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服装、机电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加工制造、建筑工程施工、计算机应用3个省级现代化实训基地,1个江苏省职业体验中心,3个省品牌专业,4个省特色专业和4个省现代化专业群。
 
  2022年,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如皋市技工学校升格为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4年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详见《2024年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8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详见附件1《2024年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代码03-15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三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学历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如皋籍2024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皋市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24年已经通过公开招聘被我市教育系统正式录用或已签约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5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5年5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公开发布,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专栏转载。
 
  招聘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网站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2.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11月2日9:00~11月6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如皋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50716,联系人:张嵩)。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2日~11月8日期间9:00~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1月2日9:00~11月8日18:00。
 
  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考生可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9:00~11月9日12:00。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缺考、违纪违规考生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本次公告中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0日9:00~12: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1月20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公布、体检和考察
 
  1.考试
 
  本次招聘由通用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通用笔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命题、开展考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通用笔试
 
  通用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9∶00~11∶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教师类岗位)。笔试试题均采用主、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笔试实行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全省公办技工院校专项招聘人员笔试考试大纲》,在网上发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本次笔试在徐州、常州、南通设置考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至规定地点参加笔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对笔试期间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通用笔试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12月上旬公布、下发笔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专业测试
 
  在完成通用笔试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由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名单及测试时间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专业测试内容详见《2024年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测试内容》(附件2)。
 
  (3)资格复审
 
  在完成通用笔试和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通用笔试成绩乘以30%、专业测试成绩乘以40%计算得出综合成绩,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数,在规定范围内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通知(含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一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可暂未取得的除外)。
 
  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4)资格复审递补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请及时关注。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发布,或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的形式为模拟上课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模拟上课的内容从应聘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15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室除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用品外,不提供电源、多媒体等其他设备。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2.总成绩计算
 
  按通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3.公布方式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决定,加试分高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4.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备案
 
  1.如皋市人社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如皋市高级技工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取拟签约对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按规定可暂未取得者除外),2025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等。
 
  3.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至如皋市人社局报到。由招聘单位在2024年12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入编等手续。其中,2025年毕业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
 
  5.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6.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7.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应聘人员入职后,符合我市皋办〔2019〕75号文《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奖励意见》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高校本科生、211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如皋市当年高考或中考成绩优秀的现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分别获得16万、9万、8万的奖励资金。入职后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3.本次招聘均不指定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上级人社部门的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65071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25-832360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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