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办技工院校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ycjsxy.com)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4年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到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2025年5月6日前, 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报名网站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11月2日9∶00~11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3)陈述和申辩:11月2日~11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2日9∶00~11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11月2日9∶00~11月9日12∶00。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考生即可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此次专项招聘笔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缺考、违纪违规考生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6)改报名安排:网上缴费确认结束后,因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于11月10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拟聘用人员须于入职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考试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形式:采用笔试、试讲、面试的形式
此次招聘各岗位考试均采用笔试、试讲、面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试讲、面试满分都为100分,合格线都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试讲(含末位同分者),参加试讲人员名单于2024年12月上旬公布。试讲时间设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等方面能力,试讲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同时按照笔试和试讲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同分者)。面试时间设为10分钟。面试人员中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二)考试的实施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命题、开展考试。试讲和面试工作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安排。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9∶00~11∶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教师类岗位)。笔试试题采用主、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笔试实行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本次笔试在徐州、常州、南通设置考点,请考生自行选择考点。报名成功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0日9:00起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12月上旬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试讲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讲人选。
3.试讲安排。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集合参加试讲,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安排。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应根据考点安排进行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
5.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全省公办技工院校专项招聘人员笔试考试大纲》,在网上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分相同,面试成绩亦相同,取试讲成绩高者;若三项成绩均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具体时间、方法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八、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68661502, 0515-85508799(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68661110,0515-85508555(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纪委监督审查室);
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