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岗位:技术服务类
招聘人数:1人。
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优先,具体可参考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至2006年11月之间出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4、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填写《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电子版发送至njhbs@vip.163.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应聘+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7:00(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我院根据报名信息初选,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年龄和岗位适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招聘数与通过初审人员数比例不低于1:3。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与地点,若2024年11月15日12:00前未收到短信通知则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考试方式和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4、若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三)考察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仍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须参加体检要求的全部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4、体检前需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报告(要求征信良好),作为考察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sthjj.nanj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四、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315590(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