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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24年江苏南通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选调5人公告

日期:2024-12-16
来源:苏学教育
因工作需要,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心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标准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询。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我市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员性质为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
 
  5.2021年12月后,经市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03室。
 
  4.填写报名登记表:《2024年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5.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2024年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⑥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适岗评价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起报送,原件审核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6.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电话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7.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选调岗位达到比例1:1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相应减少选调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适岗评价:适岗评价结合岗位需求,依据人选政治面貌、学历履历、年终考评、岗位匹配能力、奖励荣誉以及在南通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作品等情况,对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
 
  4.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适岗评价成绩3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人员,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市纪委监委监察组全程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五、其它
 
  本公告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7512496。
 
  举报电话:0513-87613302(如皋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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