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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日期:2024-12-25
来源:苏学教育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省医疗器械技术监督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作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一般工作人员4名,高层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7日至2007年1月7日期间出生),3、4号岗位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医疗器械检验一线工作;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应聘者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学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和2024年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9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9日18:00
 
  报考者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69655610。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00-16:00。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不含应届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1、2岗位报考者,请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月15日9:00-1月19日10:00,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1.1、2号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2.3、4号岗位的考核方式为面试。
 
  (二)实施办法
 
  1.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及与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复习班。
 
  (2)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我单位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所需材料见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1、2号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范围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4号岗位:达到开考比例后初审通过人员均可进入资格复审。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3.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官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具体以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
 
  ①1、2号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3、4号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对象),确定人员时若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经历与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da.jiangsu.gov.cn)、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http://www.jsmdt.org.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所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所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所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69655618  025-69655610
 
  联系人:曹老师  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965565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505  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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