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
选聘岗位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范围
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范围内,事业单位编制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5年以上;
5.在原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现聘于专业技术十级经济师岗位,且取得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以及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rsks--rsj--nantong--gov--cn--sfc3ff00d663c.proxy.zrzy.jiangsu.gov.cn),网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2月29日09:00~12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2024年12月30日09:00~2025年1月1日16:00。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本公告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3.陈述申辩: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日期间09:00~17:00。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59009635。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2月30日09:00~2025年1月1日17:30。
5.报名者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6.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初审并且上传的照片审核通过人员,即报名成功。选聘岗位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核减选聘岗位数量。核减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s631556e9663c.proxy.zrzy.jiangsu.gov.cn/)、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s://zrzy.jiangsu.gov.cn/nt/)公告。
7.注意事项:报名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同时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的诚信承诺。报名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5年1月3日09:00-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同时进入适岗评价。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以及以下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所获表彰奖励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参加各种赛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其他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被取消报考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适岗评价
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主要从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考核奖惩、获奖表彰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并量化打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由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占60%、适岗评价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30%、适岗评价占2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和递补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适岗评价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经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4.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流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并办理流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流动。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适岗评价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选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选聘本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选聘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违反流动管理规定的,不予批准或者备案,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经办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9510。
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