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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2026年选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6-03-04
来源:苏学教育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自然资源规划合理配置,推动自然资源规划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79号)精神,确需从本市下辖市(县)区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的,原则上应采取公开选聘方式。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选聘范围
 
  无锡市下辖市(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
 
  详见附件1《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2026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备聘用岗位能力素质,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以上;
 
  (四)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简介表》中注明的为准;
 
  (五)对年龄、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选聘的报名截止日;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回避规定。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 试用期未满,或在市内单位不满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因“管办分离”或“管养分离”等事业单位改革原因保留事业性质人员;
 
  5. 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1.报名:
 
  ①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②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2日9:00至17:00(共三天);
 
  ③报名邮箱地址:
 
  请投递:zzrs_6151@foxmail.com(发送邮件时请在主题处注明报名岗位名称及姓名,如:岗位1自然资源管理岗+姓名);
 
  ④报名材料: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2026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下载填写后A4正反打印并亲笔签名)(提交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
 
  2.初审: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3.注意事项:
 
  开考比例为1:3,应聘人员只能选1个岗位应聘报名。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由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佐证材料。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现工作单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选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复审地址: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号楼542会议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
 
  应聘者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单位出具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1)居民身份证(二代);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续聘及岗位变更合同);
 
  (4)荣誉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沟通与应变能力、专业能力测试、价值观与职业道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通过后,选聘单位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决定是否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并报主管部门同意。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分别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对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电话:0510-81823519。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10-81827653、0510-81827639。
 
  八、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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